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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:业主发现开发商“偷梁换柱” 反复沟通无效果

  一位业主向记者展示了现在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,购房合同中写明的干挂石材已替换成了保温装饰一体板。

  大众网东营11月10日讯  在长安未来国际购买了住房,本是件喜事,谁想到建设中却突发意外。业主发现,开发商将外墙的材料更换,却未通知业主。日前业主对本报反映,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,希望能将外墙材料整改。

  今年9月,业主赵先生(化姓)发现长安未来国际在建中的新房,外墙使用的不是合同约定中的干挂石材,而是使用了保温装饰一体板。

  据赵先生了解,两种材料在工艺、保温、隔音、耐火阻燃消防属性等方面性能均不同。包括赵先生在内的不少业主,都未收到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书面或短信通知。

  由于对开发商自行更改外墙材料的行为不满,自10月份开始,业主与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数次谈判,在11月1日的谈判中,业主要求对外墙材料进行整改,或者进行赔偿。

  11月5日,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住宅楼依然在建,而使用的外墙材料不是石材。记者从住建委获悉,干挂石材与保温材料在应用时各有侧重,因干挂石材比较沉,因此一般用于商业楼、办公楼,住宅楼从设计结构角度,不适合选用干挂石材,多选用保温材料。外墙材料的性能要根据检测标准和生产标准才能判断。据悉,外墙材料列入建筑节能专项设计选项,如果验收时施工与设计不符将无法通过验收。

  外墙材料为何要变更?11月5日记者联系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有关领导,对方回复更换外墙材料是出于安全、节能、环保的考虑。对方表示,建设中考虑到石材脱落的危险性,因此更换了最近三年比较倡导的材料,也履行相关手续进行了设计变更,使用的材料在保温及阻燃性能方面均符合标准。

  目前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与业主反复沟通,但业主不接受并提出索偿,对业主的要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将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,超出合同约定的业主诉求,将诉诸法律途径解决。

  根据购房合同,如果业主对房屋装饰、设备标准有问题,可于交房15日提出异议,开发商收到异议30日进行整改,如果对整改有异议,以法定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。

  山东龙合律师事务所张海龙律师认为,业主如果索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,如果外墙材料未对房屋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,业主较难获得赔偿。目前业主就外墙材料与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谈判中,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。